公路护栏受保护,擅自拆除受处罚《公路法》第五十二条、第七十六条规定,护栏作为公路的附属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。对擅自拆除、移动、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将进行重罚,违法者将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。如因擅自拆除、移动、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还会追究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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